2020年銀行校園考試財務知識精選題(15)
甲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8年5月銷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稅銷售額10萬元,同時收取包裝物租金0.58萬元、優質費2.32萬元。已知果木酒消費稅稅率為10%,增值稅稅率為16%,甲酒廠當月銷售果木酒應繳納消費稅稅額的下列計算中,正確的是( )。
A、(10+0.58+2.32)×10%=1.29(萬元)
B、(10+0.58)×10%=1.058(萬元)
C、[10+(0.58+2.32)÷(1+16%)]×10%=1.25(萬元)
D、[10+(0.58+2.32)÷(1+16%)]×10%=1.25(萬元)
【答案】 C
【解析】 果木酒屬于從價計征方式,包裝物租金和優質費屬于價外費用,要進行價稅分離,因此,應稅銷售額是10+(0.58+2.32)÷(1+16%),應稅銷售額×消費稅稅率10%計算出應繳納的消費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