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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久久久無碼國產精品2021年銀行秋季校招考試財務知識練習題(16)_東吳教育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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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銀行秋季校招考試財務知識練習題(16)
時間:2020-10-23 12:01???來源: 銀行招聘網
  2021年銀行秋季校招考試財務知識練習題(16)
  根據民事法律制度的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因特定情形,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下列各項中,不屬于該特定情形的是( )。
  A、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B、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
  C、權利人被義務人控制
  D、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答案:D
  解析:導致訴訟時效中止的特定情形包括:(1)不可抗力;(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3)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4)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選項D屬于導致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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