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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銀行春季校園招聘金融知識精選(19)

時間:2025-03-05 11:16???來源: 銀行招聘網
  2025年銀行春季校園招聘金融知識精選(19)
  如果保證合同未約定保證期間或約定不明,并且債權人一直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那么在(    )之后,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A.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 24 個月
  B.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 12 個月
  C.主債務合同生效之日起 24 個月
  D.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 6 個月


 
  東吳教育網答案及解析
  答案:D
  解析: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就保證責任而言,如果保證合同對保證期間有約定,應依約定;如果保證合同未約定或約定不明,則保證責任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 6 個月,在規定的時期內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文章來源:網絡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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