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訪問南京東吳教育咨詢有限公司! 全國總部咨詢電話:025-83692169 | 文章地圖
久久久久免費毛A片免費2024年全國銀行秋季校園招聘考試法律知識練習題(23)-東吳教育官網
公眾號
當前位置: 東吳教育 > 備考資料 > 法律 >

2024年全國銀行秋季校園招聘考試法律知識練習題(23)

時間:2023-10-22 11:53???來源: 銀行招聘網
  2024年全國銀行秋季校園招聘考試法律知識練習題(23)
  有下列表現的公務員,應當被辭退的是(    )。
  A.甲某,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
  B.乙某,連續曠工超過10日
  C.丙某,因公致殘且喪失工作能力
  D.丁某,不勝任現職工作,經培訓后依舊不能勝任的


 
  參考答案解析:
  答案: A
  解析: 《公務員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一)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二)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機關調整、撤銷、合并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公務員紀律,經教育仍無轉變,不適合繼續在機關工作,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五)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根據該規定,只有A選項符合該規定第一款,屬于應當被辭退的情形;B選項中乙某曠工10日,而法定辭退需要連續曠工15日;C選項中丙因公致殘,屬于《公務員法》第八十四條中規定的不得辭退的情形;D選項中丁某只有在不勝任限制工作且不接受其他安排的情況下才應被辭退。故本題選擇A選項。


 
  文章來源:網絡整理

免責聲明:本網站所發布內容為轉載資訊,作為轉載主體并不承擔崗位真實性核查責任,僅供您瀏覽和參考之用,請您對相關內容自行辨別及判斷,本網站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有內容、版權等問題請與本網聯系刪除。

    最新招聘
    微信備考群
    本文相關
    熱點資訊

    東吳教育

    東吳教育官方微信

    + 立即關注

    熱門招聘關注查看 備考干貨關注查看 實時互動關注查看

  • 官方微博
  • 關于我們

    機構簡介

    聯系我們

    網站客服

    客服熱線:025-83692169

    網站地圖

    了解東吳

    官方微信公眾號

    官方微博二維碼

    東吳官方百家號

    東吳官方抖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