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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一交一亂一色一視頻江蘇農商行招聘考試法律練習6.16-1答案_東吳教育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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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農商行招聘考試法律練習6.16-1答案
時間:2015-06-16 19:45???來源: 銀行招聘網
江蘇農商行招聘筆試采用機考形式,筆試總分100分。考試類型分為三類:綜合類、法律類、 計算機類。2015年綜合類考生筆試內容包括職業能力測試(EPI)、綜合能力測試及認知能力測試三個部分,各占筆試總分的50%、40%、10%;總分 100分。法學、計算機類考生筆試內容包括職業能力測試(EPI)、綜合能力測試、專業加試、認知能力測試共四個部分,分別占筆試總分的50%、20%、 20%、10%;總分100分。
 答案:C【解析】:《物權法》第九十一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鋪設管線以及安裝設備等,不得危及相鄰不動產的安全。第九十二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據此規定C項正確。故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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