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訪問東吳教育培訓官網! 全國總部:025-83692169 | 文章地圖 | 欄目地圖
國產精品賓館在線精品酒店2019年銀行校園考試法律知識練習題(53)_東吳教育培訓
當前位置: 東吳教育培訓 > 備考資料 > 法律 >
2019年銀行校園考試法律知識練習題(53)
時間:2018-08-31 15:46???來源: 銀行招聘網
  2019年銀行校園考試法律知識練習題(53)
  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公民具有民事權利能力的年齡時限為(  )
  A.從出生時起到18歲時止
  B.從14歲時起到死亡時止
  C.從18歲時起到死亡時止
  D.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










 
  答案: D
  解析: 我國民法通則第九條,公民從出生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只要是公民就具有權利能力,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是18周歲。因此本題選D。
    最新招聘
    熱點資訊
    ?
      聯系方式
  • 客服電話:025-83692169
  • 考試QQ群:577523122
  • 網站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