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銀行校園考試法律知識精選例題(11)
甲以個人名義向乙獨資設立的騰飛有限公司借款8萬元,借期2年,不久,甲與丙登記結婚,將借款8萬元用于購買新房的和家電,婚后1年,甲與丙協議離婚,未對債務的償還作出的約定。下列哪一項是正確的?
A.由乙向甲請求償還8萬元
B.由乙向甲和丙請求償還8萬元
C.騰飛公司只能向甲請求償還8萬元
D.由騰飛公司向甲和丙請求償還8萬元
答案: D
解析:
本題中甲雖然是以個人名義借款但其將借款用于購買新房和家電等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應由夫妻共同承擔8萬元的借款債務。出借人乙獨資設立的騰飛有限公司,屬于一個人公司,具有獨立的主體資格,應由騰飛公司向甲和丙請求償還8萬元。故正確答案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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