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銀行校園考試法律知識精選例題(98)
根據我國《票據法》的規定,對匯票的持票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主體不包括( )。
A.出票人
B.見證人
C.背書人
D.承兌人
答案: B
解析:
《票據法》第44條規定:付款人承兌匯票后,應當承擔到期付款的責任。
《票據法》第68條規定:匯票的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和保證人對持票人承擔連帶責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匯票債務人的先后順序,對其中任何一人、數人或者全體行使追索權。持票人對匯票債務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已經進行追索的,對其他匯票債務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權。被追索人清償債務后,與持票人享有同一權利。由以上法條可知,本題正確答案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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