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訪問東吳教育銀行招聘考試培訓官網! 全國總部咨詢電話:025-83692169 | 文章地圖 | 欄目地圖
亞洲av中文無碼亂人倫在線r▽2022年銀行秋季校招考試法律知識練習題(13)_東吳教育
當前位置: 東吳教育培訓 > 備考資料 > 法律 >
2022年銀行秋季校招考試法律知識練習題(13)
時間:2020-12-16 11:20???來源: 銀行招聘網
  2022年銀行秋季校招考試法律知識練習題(13)
  某縣法院在審理一起民事案件中,為查明案件事實,對一當事人的信件進行拆檢,弄清了案情并作出了判決。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法院對當事人所有的信件都無權拆檢
  B.法院為了查明案情可以對當事人的信件進行拆檢
  C.法院對當事人與案件無關的信件無權拆檢
  D.法院拆檢當事人信件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作出公正的判決


 
  答案: A
  解析:
  《憲法》第四十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本題中,當事人的信件屬于公民的通信秘密,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只有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因國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才能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法院無權這樣做。故正確答案為 A。
 
    最新招聘
    熱點資訊
    ?
      聯系方式
  • 客服電話:025-83692169
  • 考試QQ群:1538779401
  • 網站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