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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陽光精品一區二區三區江蘇農商行招聘考試法律類練習2_東吳教育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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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農商行招聘考試法律類練習2
時間:2015-03-03 17:39???來源: 銀行招聘網
下列關于執法與守法的概念及關系的理解有哪一個或哪一些是正確的?
A、執法與守法的主體、客體完全相同
B、執法的主體應守法,守法的主體也執法
C、執法與守法都包含行使權利(或權力)、履行義務兩個方面
D、執法與守法均通過行為表現出來
參考答案
[答案] C、D
[解析] 本題考查執法與守法的概念及比較。所謂“執法”,包括廣義和狹義二種,狹義上的執法是指享有行政管理職權的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依法行使管理職權,履行職責,實施法律的活動,稱為“行政執法”。所謂“守法”,是指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公民依照法律規定,正確行使權利、切實履行義務的活動。(1)從主體上看,執法的主體僅包括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職人員,而守法的主體(在現代國家)包括一切國家機關、組織和個人,后者比前者寬泛,因此A、B錯誤。(2)從客體看,嚴格說,執法的客體也要比守法的客體范圍小。一般說來,守法的主體要遵守在一國范圍內所有有效的規范性法律文件(法律)和非規范性法律文件(如判決),而執法的客體則主要涉及行政類規范性法律文件,故A錯誤。(3)從內容看,執法包括行政機關及其公職人員依照法律,行使公權力進行日常管理,并履行法定義務的行為;守法包括人們依法通過自己的行為行使法律權利、履行法律義務。而這都通過行為(作為/不作為)表現出來,因此C、D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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