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銀行校園考試法律知識精選例題(54)
下列關于民事訴訟法>中特殊地域管轄的表述,完全正確的一項是( )。
A.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B.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C.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D. 因共同海損提起的訴訟,只能由共同海損理算地人民法院管轄
答案: B
解析: >A選項錯誤.《民事訴訟法》第24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第25條規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B選項正確,1991年頒布實施的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明確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意見》第28條規定,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和侵權行為結果發生地。根據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和侵權結果發生地。這樣,因侵犯專利權行為提起的訴訟,有管轄權的法院包括侵犯專利權行為實施地的法院、侵犯專利權行為的結果發生地的法院以及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C選項錯誤。《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七條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D選項錯誤,新民事訴訟法解釋第三十三條【因共同海損提起的訴訟管轄】因共同海損提起的訴訟,由船舶最先到達地、共同海損理算地或者航程終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綜上所述,本題選擇B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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