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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銀行校園考試法律知識精選例題(32)
時間:2019-05-06 14:51???來源: 銀行招聘網
  2020年銀行校園考試法律知識精選例題(32)
  我國法律規定社會組織取得企業法人資格應當具備的條件不包括(  )。
  A.有自己的名稱
  B.擁有規范的組織章程
  C.有自己的組織機構和營業場所
  D.注冊資金


 
  答案: B
  解析:
  《民法通則》第三十七條規定:“法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三)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選項A、C、D屬于社會組織取得法人資格應具備的條件,所以正確答案是B。B項有一定的干擾性,它實際上是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取得法人資格應具備的條件,而非社會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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