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訪問南京東吳教育咨詢有限公司! 全國總部咨詢電話:025-83692169 | 文章地圖
亞洲AV永久無碼精品網站2020年銀行校園考試法律知識精選例題(68)-東吳教育官網
公眾號
當前位置: 東吳教育 > 備考資料 > 法律 >

2020年銀行校園考試法律知識精選例題(68)

時間:2019-07-23 15:49???來源: 銀行招聘網
  2020年銀行校園考試法律知識精選例題(68)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     )。
  A.不遵照執行
  B.宣布廢止
  C.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D.請求勞動行政部門給予用人單位處罰


 
  答案: C
  解析: 《勞動合同法》第4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因此本題選C。
    最新招聘
    微信備考群
    本文相關
    熱點資訊

    東吳公考

    東吳教育 · 公務員考試官方微信

    + 立即關注

    熱門招聘關注查看 備考干貨關注查看 實時互動關注查看

  • 官方微博
  • 關于我們

    機構簡介

    聯系我們

    網站客服

    客服熱線:025-83692169

    網站地圖

    了解東吳

    官方微信公眾號

    官方微博二維碼

    東吳官方百家號

    東吳官方抖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