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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銀行校園招聘考試法律知識精選題(92)

時間:2020-08-06 15:13???來源: 銀行招聘網
  2021年銀行校園招聘考試法律知識精選題(92)
  王某與他人合作投資成立了一家有限責任公司,王某任法定代表人。后來公司倒閉,公司資產不足以償還債務。公司的債權人要求王某償還不足部分。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王某投資成立有限責任公司,王某無需承擔公司債務
  B.王某是公司的投資人,公司的債權人可以要求王某償還
  C.王某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債權人可以要求王某償還
  D.王某與他人合作投資,王某應當按照出資比例對公司的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答案: A
  解析:
  A選項的說法正確:《公司法》規定,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公司財
  產獨立于股東,僅以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B、C選項的說法錯誤:《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
  司承擔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的責任僅以其出資額為限,不需要用個人財產償還公司
  債務
  D選項的說法錯誤:《民法通則》規定,合伙的債務,由合伙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
  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債務承擔不同于合伙
  因此,本題選擇A選項。
  《民法通則》第36條第1款規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企業法人是法人最主要的類型,無論是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還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其對外債務的承擔都以公司的財產為限,不涉及出資人、管理人的個人財產。合伙是二人以上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于法律沒有規定合伙的出資數額,為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合伙的債權人可以向任一合伙人主張債權,合伙人以自己的個人財產承擔責任。償還債務超過自己應承擔數額的,有權要求其他合伙人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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