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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銀行校園秋季招聘業務常識練習(24)

時間:2022-05-20 14:47???來源: 銀行招聘網
  2023年銀行校園秋季招聘業務常識練習(24)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的經營狀況嚴重惡化的,可以中止合同履行,這種權利是(      )。
  A.不安抗辯權
  B.同時履行抗辯權
  C.先履行抗辯權
  D.后履行抗辯權


 
  答案:A
  解析:不安抗辯權是指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3)喪失商業信譽。(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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